這篇是接續著前篇寫著:[影哲學04] 我思.故我在嗎?
解讀一張照片,僅從裡頭場景、人物、物件,以符狹義的符號學角度來分析,並認為所得的結果就是我們的回憶,持這種立場通常是無相關的第三者,如果你是當事人,是按下快門的那位,一張照片帶給你的回憶絕對超過這張照片「表面」所能給你的一切。
上文說的「一切」,從出門帶著相機,到按下快門結束那一刻,過程包含
1. 選擇帶哪台相機、鏡頭
2. 來到一景點,選擇一個角度
3. 拿出相機,開始選擇你要的模式
4. 構圖,並且多拍2~3張
5. 結束,繼續前進
當然,這過程還能不斷的往前後推移,還能分的更細,你是如何選擇要去的地方? 中間經過多少的選擇? 而幾點到那兒? 為何是取這角度構圖?…etc,再這樣推下去自然沒完沒了,我們也沒有這必要,不過就上圖左側這張照片,我可以簡單回想一下為何拍這張照片。
自述者詮釋真實過程:
這張,是2011年12月24日晚間8:21分拍的,透過照片EXIF還能確切知道拍照日期,白天還有去學校辦事情 (從我手機照片相本中,才想起白天做了什麼事情),當天蠻冷的,我回到家帶了輕便的一機一鏡,就來到這裡。 會來這裡拍其實很簡單,往年這裡都有漂亮的聖誕樹裝置,我也拍了很多年,直覺、習慣就來這裡拍。
取這個角度拍,能清楚拍到這裡是新光三越A8館,能看得到招牌,聖誕樹底下有許多人,等著去進去樹裡頭佈景合照,當時心情是十分開心的,有工作在身,就很少能放下手邊所有的事來拍照,當天差不多拍到10點半才準備搭捷運回家。
其實那天之前,跟當時的女朋友吵架,她賭氣回高雄不與我過節,雖然她當時沒說為什麼,但我心裡還是知道,這不是她的個性,當晚該張照片,理當她會是我照片中的主角。
從以上這些回憶的白描敘述,其中大多都與「這張照片表面解讀的意義」無關,僅存於攝影者心中的回憶,從第三者、他者的角度,透過符號學角度去解析構圖等元素分析,是不可能得到這些照片背後的意義。
如此一來,一張照片並不能只單從表面就解讀出它能呈現的意義,這張照片成為「線索」,裡頭的種種符號元素,使人能重新「複習」拍照當下的種種小事,光是讓我想起來那天帶些什麼器材,以及當時拍照的心情、生活發生了什麼大小事,這張照片對我,遠超過它的攝影美學的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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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者對於照片詮釋真實過程:
先前談到,拍照是五感的總結,動用全身上下所有感官協力,透過照片作為最後的成果呈現,過程中產生的經驗回憶,已存於我們腦中、身體裡,無這些並無法單從照片中就能表徵、記錄下來,一張值得紀念的照片,是僅對拍照當事人,有著最大意義的詮釋空間。
他人、他人,那些毫不相關的其他人,是無法透過如此詮釋照片的過程,得到相同的意義。 有著,只是零碎片段的解讀,流於浮面,也許他們看到照片會這麼解讀:
這張照片水平線沒抓平,顯然是想透過不穩定的狀態來強調該聖誕樹。 曝光不足,顯得畫面稍暗,若想要讓人感覺歡樂的氣氛,EV值調高2/3會好一些,猜想是手持拍照,這種夜間場合應該要使用三角架會比較適合。而人潮眾多,這個點不見得是最好構圖的位置,下次應試從正面拍照會好看一些。如果有機會,蹲低一些拍照,使用廣角鏡頭來拍攝,更能強調聖誕樹壯觀。
當然,這也是種對照片詮釋的一種意義,從構圖原則來詮釋、評批,但這種解讀與我自身詮釋的意義,是天馬牛不相關,這樣子由他者解讀出來的意義,「意義的意義」到底是什麼用途呢? 倘若是把「他者對照片詮釋的意義」放在「照片是用來記錄當下」詮釋典範下,我並不認為他者所詮釋的意義,與該當事人所得到的意義,有何關係,甚至,他者詮釋的真實,與真實根本毫無關係。
真實的不同:
自述者與他者,對於一張照片的「真實」是完全不同。
如果我們說「一張照片是記錄真實」,透過以上的討論,我們應區分「誰的真實」,是自述者透過一張照片,在他心中、腦中、身體裡勾起一連串回憶的真實? 還是他者客觀的解讀,辨識裡頭每一物件,並且說出其的意義與其他可能,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真實。
若要討論兩邊是否有交集,或許是客觀存在是能討論的空間,時間、地點等,但如何去詮釋「時間點」又是另一個可以討論的話題 (如為何是8點多去拍而不是早點、晚點),如此看下來,我們還是能心中感覺得出來再明顯不過的事實「照片,僅對自己、當事人有著與眾不同的意義,他人是難以共享這個空間,不得其門而入,僅能從他處的小洞中窺其一二」。